羅馬書四:1-12~亞伯拉罕因信稱義,是有福的
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?
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3 經上說甚麼呢?說: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4 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
5 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7 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8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9 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麼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麼?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
10 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
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【觀察問題】保羅在這段經文中舉哪兩個「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」的例子?他們不因行為稱義,那是因什麼稱義?
一、亞伯拉罕因信稱義(創十五)在受割禮(創十七)之前
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
二、大衞懺悔詩(三十二篇)
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
大衞信上帝是賜恩典,遮蓋且赦罪的上帝
【背景經文】創十五:5你向天觀看,數算眾星,能數得過來麼?又對他說: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
6 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。
【觀察問題】亞伯拉罕數不過來的后裔在那裡?
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
受割禮之人 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【背景經文】創十七:
4 我與你立約:你要作多國的父。
5 從此以後,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,要叫亞伯拉罕,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。
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;國度從你而立,君王從你而出。
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,作永遠的約,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。
8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,就是迦南全地,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,我也必作他們的神。
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: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。
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;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,是你們所當遵守的。
11 你們都要受割禮( 原文作割陽皮;14 ,23 ,24 ,25 節同) ;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。
【觀察問題】亞伯拉罕因信被稱義到行割禮、大概有多少年?
中間以實馬利出生、行割禮時十三歲。起碼14年
【解釋問題】新譯本4:1,那麼,論到在血統(“血統”原文作“肉身”)上作我們祖先的亞伯拉罕所經驗的,我們可以說甚麼呢?
因信稱義,是有福的
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8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【觀察問題】因信稱義有什麼福?
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8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