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23, 2024

從亞伯拉罕的遭遇看什麼是因信稱義

得救是因信福音而非行律法,這是加拉太書的主題。保羅引用了關於亞伯拉罕的記載來闡述因信稱義的道理。 加拉太書第三章 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 7 所以你們要知道,有信心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 8 聖經既然預先看見神要使外族人因信稱義,就預先把好信息傳給亞伯拉罕:“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” 9 這樣看來,有信心的人,必定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 這裏告訴我們,會得福的亞伯拉罕的子孫,是有信心(不是靠行為)的人。 17 我是這麼說,神預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。 因為承受產業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;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 這裏比較亞伯拉罕的約和摩西之約。神和亞伯拉罕的約比神藉摩西給的律法早了400年。再一次証明神是藉應許賜下亞伯拉罕的福,而不是要求人行律法才賜于亞伯拉罕的福。而這福即是所應許的聖靈。 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。 那麼,律法有什麼好處呢? 人一再敗壞,於是上帝賜下律法,給予束縛. 美國著名黑人牧師馬丁路德說法律不能使人愛黑人,但法律可以防止人用私刑置黑人於死地。律法的確是因為人的過犯而加上的。並且律法一頒,誠實的人都要承認自己不能守全律法,是罪人,需要上帝的救恩。正如24節所說, 24 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 加拉太書第四章 22 經上記著說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出於婢女,一個出於自由的婦人。 23 但那出於婢女的,是按著肉體生的;那出於自由的婦人的,是憑著應許生的。24 這都是寓意的說法:那兩個婦人就是兩個約,一個是出於西奈山,生子作奴僕,這是夏甲。 25 這夏甲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,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,她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。 26 那在上面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,她是我們的母親。 這裏告訴我們,出於血氣的兒子是作奴僕的; 出於應許的兒子是承受產業的。也就是寓意憑血氣、靠守律法的, 是奴僕, 不是後裔, 但那憑信、憑應許的, 是承受產業的兒子。 如此說來, 我們能夠成為上帝的兒子, 都是出於上帝的恩典,不在我們的行為, 對於一心想要積功德、在上帝面前贘罪的人,這是何等大的福音!能讓上帝看中我們的, 不是我們做的功德,而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,當上帝讓耶穌復活的時候,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知道上帝已經悅納這個祭,救恩已經成了,不需人再增添什麼。 保羅在加拉太書中要力辯的是基督的十字架就夠了,不再靠人行律法,也不再要求人行割禮。創世記第十三章記載亞伯拉罕因信稱義; 第十七章的時候記載亞伯拉罕和屬他的男子受割禮, 之後行割禮成為猶太男子的標誌。加拉太地區在保羅的時代有人要人若要得救,需行割禮。其實行律法和行割禮一樣,都是想要靠行為得救、抵擋十字架全備救恩的功效。割禮是亞伯拉罕出於信心的行為,在此之前,他早已因信稱義。 加拉太書第五章 2 我保羅告訴你們,若受割禮,基督就於你們無益了。 耶穌既已在十字架上完成救恩,還想再加上割禮的人,就從基督的恩典中墜落了。 11 弟兄們,我若仍舊傳割禮,為什麼還受逼迫呢?若是這樣,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。 亞伯拉罕是信心的偉人,或許人們會因為他出於信心的完全順服而怯步, 認為自己絕對沒有辦法做到而放棄成為基督徒,但是從加拉太第三、四、五章可以看到亞伯拉罕被稱為義並不是因為他的行為,而是因為他的信心。藉神的憐憫,我們都可以因信稱義! 感謝讚美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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