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在台灣台北出生, 長大。 家裏有祖宗牌位, 也從廟裏請了幾尊菩薩回家。 我母親早晚上香, 每月初一,十五拜拜。 我常常陪母親到廟裏拜拜, 但是我很害怕那些菩薩, 覺得他們有眾多禁忌, 好像設了許多陷阱, 一不小心就要得罪神明。 我雖然敬畏神明, 不敢作壞事, 但也只限於警察會抓的事, 心裡的嫉妒, 競爭, 好生氣等神明既管不到, 我自己也拿自己沒有辦法。 舉個例子來說, 在我十歲的時候, 我的堂姐從豐原來台北念書, 住在我家。 表姐是獨生女, 很疼愛我們這些堂弟, 堂妹的, 還沒搬到豐原時, 就與我們很親, 現在她要來我家住, 應該是一件另人興奮的事。 理智上我知道要對她好, 讓她享受家庭的溫暖, 但是當我的姑姑對她好的時候, 我就吃醋了。 我就是這樣一個外表上“安份守法“, 內心裏爭戰不斷的人。
大學畢業, 我來到美國密西根州念書。 來美不久, 就發現在同學之間, 有一個很大的隱憂, 就是畢業後找事, 辦綠卡, 好留在美國。 後來我認識一個朋友, 他從米蘇里州拿到學位後, 來密西根州找事, 移民局允許的轉換簽證的期限已經快到了, 再找不到事就要打包回家了, 正是留學生最害怕的事, 但是我看他仍是悠哉悠哉的, 一點也不操心。 他告訴我他是一個基督徒, 他相信愛他的神會帶領他, 若是神要帶領他回台灣, 回台灣必定更好, 因此他並不擔心。 我這才知道, 原來神不僅像一個警察, 我們作錯事的時候要害怕祂, 神也愛我們, 顧念我們,神也是我們日常生活的主, 對於我們找工作, 去留的問題等等,我們要信任神對我們的帶領, 而不是“吩咐”神照我們所求的為我們成就。我很羨慕他與神親密的關係, 對未知的將來有平安及盼望。 於是我也開始參加大學裏的查經班, 認識神, 才知道我以前拜拜是因為人犯了罪, 需要殺牲, 由祭牲為我們流血頂罪, 才能來到聖潔的神的面前。 但動物的血只能暫時遮蓋我們的罪, 因此我們一拜再拜, 但愛我們的神, 差派祂的愛子耶穌, 來到世上, 為我們的罪, 死在十字架上, 神的愛子一次流血, 就洗淨了世人的罪, 我們接受了神所預備的救恩, 就被神視為義人, 從此不再需要拜拜, 可以直接來到神的面前。 “神愛我“是一個大新聞, “神的愛子為擔當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”更使我心被恩感。 神照我們的本相接納了我們, 但也因為愛我們, 不願我們仍活在罪惡當中, 當我們接受了耶穌作我們的救主, 神重生了我們,賜給我們聖靈, 教導我們明白真理, 也勸戒我們什麼是可以作的, 什麼是不可以作的, 聖靈是我們隨時的幫助。 人只要順服聖靈的帶領, 就可以過一個拒惡行善的生活。
後來我成了基督徒, 也與那位帶領我信主的弟兄結婚, 聖經是我們家的權威, 我們意見不同時, 不是我聽他的, 或是他聽我的, 我們都聽神的, 後來我們有了孩子, 仍是大家聽神的。 沒有面子問題, 只有順服神的問題。 什麼時候我的先生更順服主, 他就是一個好先生, 好爸爸; 同樣的, 什麼時候我順服主, 我就是一個好太太, 好媽媽。 我們每天讀經, 明瞭神先愛我們, 然後我們也可以愛別人;神先原諒我們, 然後我們也可以原諒別人; 我們學會數算神的恩典, 也願意成為一個施恩的人。 主耶穌是我們生命的主, 祂的真理讓我們得到真自由,這樣的生活是我未信主以前, 沒有辦法想像的。 願意你們也能來到主耶穌的面前, 讓祂擔當你的罪, 恢復神與你的關係, 知道神愛你, 眷顧你, 讓主帶領你的一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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