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November 23, 2018

哥林多前書第七章、從買櫝還珠説起

哥林多前書第七章
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,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。 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,男人應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也應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 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,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。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,權在丈夫;照樣,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,權在妻子。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,雙方才可以同意暫時分房。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。 我說這話是容許你們,並不是命令。 我願人人都像我一樣;只是各人有各人從 神得來的恩賜,有人是這樣,有人是那樣。 我現在要對未婚的人和寡婦說,他們若保持像我這樣就好了; 但如果不能自制,就應當結婚,因為結婚總比慾火焚身好。 10 我要吩咐已婚的人(其實不是我,而是主吩咐的),妻子不可離開丈夫。 11 如果離開了,就不可再嫁,不然,就要跟丈夫復合。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 12 我要對其餘的人說(是我說的,不是主說的),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而她也情願和他住在一起,他就不要離棄她。 13 如果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而他也情願和她住在一起,她也不要離棄丈夫。 14 因為不信的丈夫因著妻子成為聖潔,不信的妻子也因著那個弟兄成為聖潔了。不然,你們的兒女就是不潔淨的,但現在他們都是聖潔的了。 15 如果那不信的要離去,就由他離去吧;在這種情形之下,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強。 神呼召你們,是要你們和睦。 16 你這作妻子的,你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這作丈夫的,你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 17 不過,主怎樣分給各人, 神怎樣呼召各人,各人就要照著去行事為人。我也這樣吩咐各教會。 18 有人受了割禮而蒙召的嗎?他就不要遮掩割禮的記號。有人未受割禮而蒙召的嗎?他就不要受割禮。 19 割禮算不得甚麼,沒有割禮也算不得甚麼,要緊的是遵守 神的命令。 20 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,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情況。 21 你蒙召的時候是作奴僕的嗎?不要為此煩惱。但如果你能夠得到自由,就要把握這機會。 22 因為作奴僕的蒙了主的呼召,就是屬於主的自由人了;照樣,自由的人蒙了呼召,他就是基督的奴僕了。 23 你們是用重價買來的,不要作人的奴僕。 24 弟兄們,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,就應當在 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。 25 關於守獨身的女子,我沒有主的命令,但我既然蒙了主的憐憫,成為可信靠的人,就把我的意見提出來。 26 為了目前的困難,我認為人最好能保持現狀。 27 你已經有了妻子嗎?就不要想擺脫。你還沒有妻子嗎?就不要去找妻子。 28 如果你娶妻子,這不是犯罪;如果處女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不過,這樣的人要受肉體上的苦難,我卻不願你們受這苦難。 29 弟兄們,我是說時候不多了。從今以後,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, 30 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,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的,買了東西的要像一無所得的, 31 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沒有享用的一樣,因為這世上的情況都要過去。 32 我願你們無所掛慮。沒有娶妻子的人,掛念的是主的事,想怎樣去得主喜悅; 33 但娶了妻子的人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去討妻子的歡心, 34 這樣他就分心了。沒有結婚的婦女和守獨身的女子,掛念的是主的事,好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;但結了婚的婦女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去討丈夫的歡心。 35 我說這話,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;我不是要限制你們,而是要你們作合宜的事,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。 36 如果有人認為是虧待了自己的女朋友,她也過了結婚的年齡,而他覺得應當結婚,他就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,這不是犯罪;他們應該結婚。 37 但如果他心裡堅決,沒有甚麼不得已的原因,又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,決心讓女朋友持守獨身;這樣作也是好的。 38 所以,那跟自己的女朋友結婚的,作得好,那不結婚的,作得更好。(或譯:“36如果有人認為待自己的女兒不合適,她也過了結婚的年齡,而且應當這樣行,他就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,讓她們結婚,這不是犯罪。37但如果他心裡堅定,沒有甚麼不得已的原因,又有權作主,決心留下自己的女兒,這樣作也是好的。38所以,那讓自己女兒出嫁的,作得好,那不讓女兒出嫁的,作得更好。 39 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受約束的;丈夫若死了,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給她願意嫁的人,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。 40 然而照我的意見,倘若她能守節,就更有福了。我想我這話也是 神的靈感動的。

老大一年級在中文學校的演講比賽是我幫他擬的稿。題目是買櫝還珠,雖然這四個字有點拗口,但他最後也拿到了第三名。當時兩個兒子都喜歡買麥當勞的happy meal,為的不是漢堡薯條而是附帶而來的小玩具。我用買櫝還珠的成語提醒他們的錯謬。哥林多前書第七章讀起來也讓我想起買櫝還珠這句成語,只是這回是同樣的問題以不同的形式出現、我們如果能找到問題的根源,那麼無論問題以什麼樣的形式出現,都可以以同樣的原則解決。
哥林多前書第七章讀起來也看到基督徒在主裏的自由,凡事我都可以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無論作什麼,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。
在男女的關係上、當求避免淫亂。與其慾火攻心、倒不如嫁娶為妙。但是如果神給了獨身的恩賜,就可以殷勤服事主、沒有分心。在這個原則下、結婚可以、為神的緣故守獨身更好!不信的配偶要求離去、可以。但若他們願意留下來、更好!寡婦要再嫁娶、只要是主裏的人、都可以,但若能守節、更好!
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也看到不僅耶穌是百分之百的神、又是百分之百的人。我們自己除了我們每天當扮演的角色(丈夫、妻子、父親、母親、孩子、員工、老闆),也當作百分之百的基督徒!所以信主的奴隸當繼續作奴隸(能自由更好)、受沒受割禮也是如此,因為信主的人最重要的身份是神用重價買贖回來的主的奴僕,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。為此,耶穌也說人到他那裏去,若不愛耶穌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、和自己的性命、就不能作耶穌的門徒。我們只有在愛神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用神聖的愛來愛人,以致於可以扮演我們的任何一個角色。你是百分之百的基督徒嗎?

在末世的日子,保羅願意我們無所掛慮。這真當是基督徒過簡單生活的最基本原因。不是只為了生活簡單而簡單生活,而是為了可以專心為主的事掛慮。好比一個母親生了孩子後辭去工作在家。如果她沒有把心思放在孩子身上,沒去工作不代表她就是一個好母親。如果我們只求無所掛慮來信主、卻沒有掛慮神的事,那也是買櫝還珠了!

Tuesday, November 6, 2018

林前六:食色性也?聖經說、身子是⋯

  1.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,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,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? 
  2.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?若世界為你們所審,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? 
  3.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?何況今生的事呢? 
  4. 既是這樣,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,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? 
  5.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。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? 
  6.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,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。 
  7. 你們彼此告狀,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。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?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? 
  8. 你們倒是欺壓人、虧負人,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。 
  9.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不要自欺!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 
  10. 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國。 
  11.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;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並藉著我們神的靈,已經洗淨,成聖,稱義了。 
  12. 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哪一件,我總不受他的轄制。 
  13. 食物是為肚腹,肚腹是為食物;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。身子不是為淫亂,乃是為主;主也是為身子。 
  14.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,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。 
  15.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?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?斷乎不可! 
  16.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,便是與他成為一體嗎?因為主說﹕二人要成為一體。 
  17. 但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 
  18. 你們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無論什麼罪,都在身子以外,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 
  19.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?這聖靈是從神而來,住在你們裡頭的;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; 
  20.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。所以,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。
討論問題一:本章有那些「豈不知」?有那些是你原本不知道的?
  1.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?若世界為你們所審,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? 
  2.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?何況今生的事呢?
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
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?
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,便是與他成為一體嗎?
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?

討論問題二:為什麼弟兄之間不能相告於非信徒之前?

討論問題三:為什麼弟兄之間不能彼此相告?信徒相吿會引起什麼後果?怎樣才能作到情願吃虧?
I don’t like her; but I do love her.

討論問題四:不義的人和義的人在行為上有差別嗎?真正的差別是什麼?

討論問題五:人説食色性也;保羅卻告訴我們說身體是什麼?

基督的肢體、神的殿、要與主聯合、與主成為一靈、要在身子上榮耀神